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和一般贸易报关流程有什么区别?主要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是怎样的?跟着鹏通报关小编一起学习学习一下吧。
下列入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1)提交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文件:正本运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发票、箱单、测试协议、测试说明。
(2)暂时进出口货物,按照《海关法》的要求,应于货物進口生效日6个月内所有复运出境,越期不复运出境的,应由暂时进出口报关人向报关办理正式進口和纳税办理手续。但针对因故需要延长时间在境内使用期限的单位,应在暂时进出口期限期满前向报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办理延期办理手续。延长时间期满后,除经海关总署特准者外,不再予以延长时间。
(3)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入境时,货物报关人应填写進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其中1份由报关签注后交货主留存),并随附暂时进出口货物清单及国务院主管部委、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主管司、局级以上机关的批准文件向進口地报关申报。对需运至国内其他设关地点办理报关办理手续的暂时进出口货物,货物报关人应按照报关对转关运输的监管要求办理报关办理手续。
(4)经报关核准的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货物报关人需向报关交纳相当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报关接受的书面担保。暂时进出口货物到期复运出境时,经报关查明是原進口货物,退还已交保证金或将己提交的书面担保销案。
(5)经报关核准的暂时进出口货物必须符合境外所有和原状复出口两个基本条件,并且只能用于向报关申报的目地。未经许可报关批准不可售卖、转让或移作他用。期满后不复运出境,又未办理正式進口办理手续的,报关将依据报关法规予以处罚。
(6)暂时进出口货物复运出境时,货物报关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1式3份,同时交验其留存的進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清单向原进境地办理复运出境办理手续。如果变更出境口岸,应持凭原進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清单向出境地办理复运出境办理手续。出境地海关在上述单据上批注验放情况后,退交申报人凭此向原入境地报关办理核销办理手续。
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时效与资料:
工作环节时间换单、制单1个工作日保证金审批2天(海运5个工作日)报检+出保1个工作日现场报关、排查验计划一个工作日查验放行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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