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进口申报关税保证保险报关单税款缴纳的完成,这标志着浙江省首票“关税保证保险”保单成功核销。
关税保证保险,是海关总署于今年9月1日开始试点的新业务。这项产品以海关为被保险人,由进口企业(关税缴纳义务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可替代关税保证金或银行关税保函向海关申请作为进口货物的关税担保,让企业“先通关后缴税”,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实现省钱、省时,对于需要缴纳大额关税保证金或在银行授信额度较低甚至不能取得银行授信的中小微进口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延伸阅读:
天津海关开启关税保证保险业务
9月1 日零时,在中银保险天津分公司投保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在天津海关成功备案,标志着天津海关在第一时间开启了关税保证保险的试点工作。同时另外两家企业也同样成功备案。至此, 3 家试点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完成首票保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