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从湛江海关获悉,10月11 日,该关隶属茂名海关缉私分局根据水东口岸业务现场移交线索,立案侦查1宗涉嫌走私固体废物案,查扣涉嫌走私固体废物约52吨,刑事拘留 4 名犯罪嫌疑人。
经初查,涉案的高州某皮革公司在境内制作虚假合同、发票等单证,将皮革类固体废物伪报成正常货物从水东口岸申报进口,被海关查验部门布控查获。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我国对固体废物进口实行分类管理,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俗称“洋垃圾”);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分类管理。
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来源:湛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