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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后检 部分进口矿产品监管方式已调整

作者: 编辑:鹏通进口报关员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发布日期:2018-10-30
信息摘要:
先放后检部分进口矿产品监管方式已调整

先放后检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压缩口岸通关时长,根据进口铁矿监管方式改革试行情况,经风险评估,决定将部分进口矿产品监管方式调整为“先放后检”。

什么是“先放后检”?

“先放”指进口矿产品经现场检验检疫(包括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疫、数重量鉴定、外观检验以及取制样等)符合要求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后检”指进口矿产品提离后实施实验室检测并签发证书。

进口矿产品

哪些矿产品适用于“先放后检”?

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采取“先放后检”监管方式。

现场检验检疫中如发现货物存在放射性超标、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货证不一致、外来夹杂物等情况,不适用“先放后检”监管方式。

新监管方式有何变化?

原方式:进口货物必须在完成现场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合格评定、签发证书后方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新监管方式:进口货物在完成现场检验检疫并符合要求后,既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通关放行时间缩短,港口泊位、堆场利用率和装卸效率得到提高,堆存、船舶滞港等费用得以缩减。

企业须注意哪些问题?

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精矿、锌矿及精矿可采取“先验放后检测”的监管方式,其它矿种由于风险程度较高,暂不适宜推广。

“先放”是指允许提前转运,海关完成合格评定并签发证书后,企业方可销售、使用进口矿产品。

监管中发现存在安全、卫生、环保、贸易欺诈等重大问题的,海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适时调整监管方式。(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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