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出口货物因为质量或者贸易原因退运回来,需要按照退运货物办理进口通关手续(备注:直接退运货物,退运进口免征进口税)。那么如何办理退运进口手续?退运进口需要提供哪些单证资料?)
出口货物能否按照退运方式复进口,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出口期限未满一年(超过一年的不能按照退运方式申报,要按一般贸易进口,正常征税。)
2、需要能提供原出口的全套报关单证 (如果出口时是买单出口,提供不了全套报关单据的也不能按照退运方式复进口)
3、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需要补税,提供补税证明或者未退税证明。
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个前提条件才能按照“退运”方式进口。
出口货物退运进口报关流程手续:
1、全套单据不需预录直接递给负责退运业务的海关关员。
单据包括:手写联报关单、委托书、进口的发票,箱单、出口的发票,箱单、....退运 申请、退运协议、合同、提单、提货单等其它相关单据。
2、单据交给关员后,如果海关提出验货则先验货。验货结束后关员填写直接退运....审批表提交科长、处长三级审批。
3、审批结束后,将单据分成进口和出口两票,同时预录。预录时需注意贸易方式....为直接退运,征免性质为其他法定;将出口的报关单号打在进口报关单的备注 栏里,进口的报关单号打在出口报关单备注栏。
4、刷卡待现场交单后,先申报出口。待出口放行后,将放行单(下货纸)付在进口单据上递给负责进口退运的关员。
5、关员审单签字以后便可放行。
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货物进出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由发货人或收货人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1、质量不合格,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2、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3、错发、错运而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4、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
在出口货物退运复进口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口岸海关只接受“质量问题”的退运,并且要求在目的港办理第三方鉴定报告(鉴定退运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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