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铜矿资源严重短缺,储量少且开采能力不足,因此我国铜产业高度依赖国际市场。
铜精矿进口流程:
1. 企业在签定铜精矿进口合同后首先应进行铜精矿进口合同备案。
2. 完成进口合同备案的企业即可申办自动进口许可证。
3. 填写《进口货物价格申报单》,并书面说明作价情况,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做好价格预审。
4. 安排发货,货到港前准备好其他报关单据。
5. 货到港后,安排换单,报检出单。
6. 发送报关,海关审单后出税。
7. 交税后,海关核税到账,如不查验,直接放行。如需查验,查验无问题后放行。
8. 商检取样后,货物可以先行提走。待商检检测无问题后,货物方可使用。
铜精矿进口所需的主要单证:
1. 装箱单
2. 发票
3. 合同
4. 报关委托书(部分已实施电子委托报关的口岸不用提供纸质版)
5. 报检委托书
6. 提单
7. 提货换单委托书
8. 原产地证
9. 品质证书(需含成分分析)
10.放射性检测报告
11.自动进口许可证
计价方式: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9号(关于对进口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海关商品编号26030000(铜精矿)的黄金伴生矿,对其中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非黄金价值部分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合同中黄金未单独作价或进口货物收货人提供的文件中无法说明黄金伴生矿价值的铜精矿,按其他铜精矿填报,并按进口总价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时暂时无法提供单独列明矿砂所含黄金成分价值的合同或发票的,可先按其他铜精矿全额征收保证金。
铜精矿进口注意事项:
1.《自动进口许可证》项下铜精矿可实行“非一批一证”,累计使用不得超过六次。
2.实际进口完成后,企业需将进口流向情况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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