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食品或者红酒可以不贴中文标签吗?
答:不可以的。只要是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过来的食品,必须加贴中文标签的,这是食品进口清关的重要环节,贴中文标签时需以下标识:
1.食品名称。食品名称应真实反应食品属性,标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否则可判定该食品标签不合格。
2.配料清单。配料清单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作标题,配料表中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时所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
3.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升/毫升,克/千克)标示食品的净含量。
4.原产国与经销者的名称及地址。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的国名或地区区名(指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5.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应清晰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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