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14日组成12个行动组,分别在上海、浙江宁波、杭州以及江苏太仓、海南三亚等五地展开“蓝天2018 ”第四次集中打击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查获走私固体废物770余吨。
经初步查明,今年以来,相关犯罪嫌疑人在意大利、德国、日本等国家收揽废塑料、废丝、废塑料膜等固体废物后,指使报关公司人员制作虚假单证,伪报成卷膜、再生粒等货物,装入32个集装箱从上海口岸走私进境,计划由国内货主销售牟利。
据介绍,在14日的专项行动中,涉及770余吨固体废物走私的主要目标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有力震慑了固体废物走私犯罪。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 1 月起,4类24种固体废物禁止进口。上海海关把打击“洋垃圾”走私作为今年打私工作的首要任务,连续参与海关总署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 2018 ”专项行动。通过四次集中打击,上海海关共计立案侦办走私固体废物案件10起,查扣经鉴定为禁止或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1290吨。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我国对固体废物进口实行分类管理,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俗称“洋垃圾”);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分类管理。
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