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是生产大国,也是贸易大国,每年为国际贸易做出巨大贡献,拉动全球的贸易,可以说我国的贸易贡献额占据着国际贸易举足轻重的地位。当然,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自然会带来一些附带问题的产生。例如我国出口到国外的产品可能由于某种原因,会被要求退回国内。这就产生了所谓的“退运”问题。
那么,出口货物的退运问题,该如何解决,如何最大程度的减少出口商的损失呢?我归纳、比较了几点如下:
直接退运
①必须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国外买家要求退货
②买卖双方需签订‘退运协议’
③退运需要哪个口岸出口,哪个口岸进口回来
④出口的整套资料最好要有
⑤需要提供退税/未退税证明
⑥买单出口出去的,退运难度加大
⑦退运进口有可能在进口口岸要做中检
⑧退运无需缴纳税金、保证金
退运返修复出口
①不单单局限在产品的质量问题,亦可以是退运回来换包装、换标签、维修整改等
②退运返修不用缴纳税金,但需要向海关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大概是税金或者是大于税金的金额
③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复出口出去,一般是一年的期限
④进口口岸的选择更具灵活性
退运进保税区维修再出口
①退运进保税区维修再出口,可以大大减少操作成本,增强操作的灵活性
②进保税区不用缴纳税金、也不用缴纳保证金
③进保税区的产品如涉及到特殊单证,例如3C等证书也可以不用提供,给操作增加很大可行性
④申报进保税区需用有在保税区注册登记过的抬头
⑤维修完毕后正常出口核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