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海关连续检出2批次同一品牌进口汽车机油不符合我国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依法对其作出退货处理。上述机油进口自阿拉伯半岛国家,包括全合成机油、半合成机油和矿物质油等多个规格,涉及多个黏度等级,共计重量22.9吨,货值 4.9万美元。
经海关现场检验并抽取代表性样品送化工矿产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上述进口机油的低温动力黏度、低温泵送黏度、倾点温度等多项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中对应要求。据了解,低温动力黏度、倾点、低温泵送黏度均是评定机油低温启动性能的重要指标,使用上述项目不合格机油容易导致汽车发动机在低温状态下启动困难和机械过度磨损。
青岛海关将继续加大对进口汽车机油的检验监管力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同时,提醒国内消费者,不要盲目迷信进口品牌,在选择进口机油前可要求经销商出示该种机油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确认其为经检验合格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