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汽车配件进口报关申报要素有哪些?
答:具体要看什么配件。
一般申报要素有:
1
、品名;
2
、适用车型;
3、型号;
4
、成套散件或毛坯请注明:成套散件一般是指整机的拆散件,一般是由于包装、装卸、运输上的需要,将完整的货品拆散,但只要进行组装,就可以构成完整的商品或者可以构成商品的基本特征,一般是装在同一个包装,零件完整,使用前简单组装即可。而毛坯是属于未制成品一类,主要看是否具有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如齿轮毛坯,必须经进一步的加工和完善才能作为制成品或者制成零件使用,但已经具备了制成品或制成零件的大概形状或轮廓。如果既不是成套散件,也不是毛坯,则此项申报为:非成套散件,非毛坯。
5、生产件的通用零件编号后加注“/TY”:生产件是指用于生产汽车的零部件,通用零件是指此汽车零部件可以适用于多种汽车车型,其报关规范是:零部件编号后应当加注“TY”字样,并用“/”与零部件编号相隔。如果不是,则此项申报:非生产件的通用零件
6、成套散件装配后完整品的零部件的编号:此项是补充项2的申报要素,如果箱2已经标明“非成套散件”,则此项也申报:非成套散件;如果项2标注了“成套散件”,则此项需要申报完整品的编号。
7
、零部件完整编号并在前加注\"S/\"、\"W/\"或\"WF/\"之一(生产件填报\"S/\",品牌和适用的整车厂牌一致的维修件填报\"W/\",品牌和适用的整车厂牌不一致的维修件的填报\"WF/\");
8
、构成整机特征需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