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隶属连云港海关新近查获一批废塑料“洋垃圾”。据悉,自进入9月份以来,连云港海关已连续查获5批禁限类废塑料 “洋垃圾”,累计 176吨。
当天,连云港海关关员在对连云港某公司申报进口的“聚苯硫醚纤维”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外观长度、粗细明显不一,互相缠绕成团状,固废风险较大,关员当即决定取样送检鉴定。根据权威机构鉴定结果,这批“聚苯硫醚纤维”实为“聚苯硫醚废丝”,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我国对固体废物进口实行分类管理,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俗称“洋垃圾”);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分类管理。
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