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隶属大榭海关查获一批固体废物,总重逾24.6吨。目前,这批货物已被依法暂扣,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今年8月,慈溪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绿色再生切片,共计24.6吨。大榭海关在查验时发现这批货物外观不规则,含有连结粒子、长条状和丝状等异状颗粒,散发出阵阵难闻异味,现场关员立即取样送检。经检验鉴定确认,这批货物中异状切片、粉末等技术指标均不符合《 GB/T 14189-2015纤维级聚酯切片(PET)》标准的技术要求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废碎料,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依据五部委2017 年第 39号公告《进口废物管理目录》规定,上述货物属于我国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