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境旅客携带物品免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54号规定,对于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烟草制品、酒精制品免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规定,(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2)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另根据规定: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2、进境旅客个人物品超出免税额怎么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54号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税率适用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8年140号公告。
3、在境外没有购买商品,而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了商品,是否需要征税放行?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未在境外获取自用物品的,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免税商品,如价值在8000元人民币(含8000元)以内,予以免税放行;如价值超过8000元,对超出8000元的部分征税验放。
4、在境外购买了商品,同时也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了商品,是否需要征税放行?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一是境外购买的自用物品没有超过5000元,且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东西合计在8000元人民币(含8000元)以内的,予以免税验放;如合计价值超过8000元的,对超出8000元的部分予以征税验放。二是境外购买的自用物品已超过5000元,对相关境外获取物品的征、免税按照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有关规定办理;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免税商品,如价值在3000元人民币(含3000元)以内,予以免税验放;如价值超过3000元,对超出3000元的部分予以征税验放。
另外,海关提醒进境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烟、酒、婴儿配方奶粉,应与其在境外获取的烟、酒、婴儿配方奶粉合并计算,按照现行规定验放。
05、征税的时候,我可以用外币支付税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中国关税征收的币种只限人民币,不可以使用外币支付税金。
06、我在境外购买的物品发票价格是以欧元计的,要以此价格为参考换算成人民币支付税款的话,汇率怎么折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规定,物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
07、进境的时候如果海关多征税,怎么办?
根据《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向进境地海关申请退还,退还手续可参照货物办理。若纳税义务人对税款有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8、我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报纳税手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规定,进出境旅客可以自行办理申报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报纳税手续。接受委托办理申报纳税手续的代理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对其委托人的各项规定办理海关手续,承担各项义务和责任。
09、我是中国籍居民旅客,在境外购买了一台手提电脑,入境时是否需要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65号规定,手提电脑属于国家规定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入境应向海关申报并缴纳进口税。税率适用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8年140号公告。
10、个人携带出境物品是否征税?
根据《海关法》规定,海关准予出境的个人自用物品,根据现行规定,不征收出口税。(内容来源:杭州海关12360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