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进口食品都必须要有中文标签的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或容器中的食品。国外食品进口时,检验检疫机构对其中文标签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经过正规渠道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都应有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中文标签。中文标签上应当有能够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储存条件的信息。
进口食品标签备案所需资料:
1、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及其电子文档
2、中文标签纸质样张及说明信息(标签的说明信息中应该包括:生产商名称、商品品牌中文名称、与实物的对应比例等内容);
3、中文标签电子样张
4、中文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有机食品等内容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翻译件;
6、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资料及其电子文档,证明资料以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全项目检测报告为主
7、 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须办理保健食品(包括营养素补充剂)审批、新资源食品审批、益生菌的审批;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审批的,应提供有关审批证明;
8、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