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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一周新热点,把握进口报关新知识

作者:鹏通供应链 编辑:鹏通进口报关员 来源:www.chinapantom.com 发布日期:2018-09-17
信息摘要:
回顾一周新热点,把握进口报关新知识

我司有一票货物想要采用“自报自缴”模式报关,请问如何计算相关税费?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2号《关于开展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自报自缴)。

进出口企业、单位在办理海关预录入时,应当如实、规范填报报关单各项目,利用预录入系统的海关计税(费)服务工具计算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并对系统显示的税费计算结果进行确认,连同报关单预录入内容一并提交海关。

我司准备从瑞士进口一批货物,如果想要享受协定税率,原产地证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的原产地证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由瑞士授权机构在货物出口前或者出口时签发;

(二)含有瑞士通知中国海关的印章样本等安全特征;

(三)以英文填制;

(四)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进口清关

 

我司进口的货物样品,货值八百多元,涉及自动进口许可证,想了解进口申报时,能否免自动进口许可证?

答:您好!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以下列方式进口自动许可货物的,可以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1、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并复出口的(原油、成品油除外);

2、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或者投资额内生产自用的;

3、货样广告品、实验品进口,每批次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

4、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货物;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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