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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我国严禁携带、邮寄猪肉及其制品入境!

作者: 编辑:鹏通进口报关员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1
信息摘要:
注意!我国严禁携带、邮寄猪肉及其制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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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920日通报,自8 3日我国农业农村部发布非洲猪瘟Ⅱ级疫情预警以来,广州海关已截获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的猪肉及其产品254批次、重516.34 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以上猪肉及其产品大部分在空港口岸查获。广州海关隶属白云机场海关加强查验和检疫,在进出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中截获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的猪肉及其产品252批次、重513公斤。

白云国际机场作为国内三大机场之一,每年进出境人员超过1600万人次。为做好疫情疫病防控,广州海关采取多项措施筑牢国门生物安全第一道防线:

对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的直航和中转航班实施100%查验;

构建“现场关员-CT机、X光机- 检疫犬”三位一体的综合查验模式;

针对航空公司加大宣讲力度,联合航空公司提升前端疫病防控观念;

对来自疫区或途经疫区入境的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的餐厨垃圾、泔水等严格监督,及时实施无害化处理;

非洲猪瘟是危害养猪业的头号杀手,我国将其列入一类动物传染病,在口岸动植物检疫中严防传入。广东是供港澳猪肉的重要提供地区,目前,广州海关关区内供港澳活猪注册养殖场达34个,年供港澳活猪约50万头,生猪供应量约占全国的 1/3

为保障供港澳活猪及相关肉类产品安全、平稳供应,广州海关注意加强与地方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港澳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联防联控。加强对注册场及备案基地的监督管理,严格全链条检疫监管。为注册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知识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相关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做好疫情防控。

广州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要求,我国严禁携带、邮寄猪肉及其制品入境。一旦发现,海关一律作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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