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验是进出口通关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通过查验审核申报内容与货物、单证是否一致,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违规情况或其他进出口问题,为后续海关征税、统计等提供监管依据。
一、海关查验的流程
1.海关确定查验后,由现场接单关员打印《查验通知单》,必要时制作查验关封交报关员。
2.安排查验计划。由现场海关查验受理岗位安排查验的具体时间,一般当天安排第二天的查验计划。
3.海关查验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授权报关员应当到场,并负责协助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4.查验结束后,由陪同人员在《查验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二、收货人的义务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海关查验。配合查验应当做的工作如下:
1.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2.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
3.了解和熟悉所申报货物的情况,回答查验海关关员的询问,提供海关查验货物时所需要的单证或其他资料。
4.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场陪同,并按海关要求提供查验货物所需的单证,回答海关提出的问题。
5.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出具的《取样清单》。
6.查验结束后,认真阅读关员填写的《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注意以下情况的记录是否符合实际:开箱的具体情况;货物残损情况及造成残损的原因;提取货样的情况;查验结论。
查验记录准确清楚的,应即签字确认。配合查验人员如不签名的,查验人员应当在查验记录中予以注明,并由货物所在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员签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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