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是否为个人物品呢?是不是只要收件人写的是个人的名字就算是个人物品呀?今天就由鹏通小编为大家讲解说明一下吧。
相关政策(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指出,个人物品类进口快件是指境内收件人(自然人)收取的个人自用物品(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除外)。同时,政策(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要求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单件不可分割除外。
简而言之,个人物品报关需要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1. 收件人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公司、单位、集体、组织等。
2. 衣服、鞋包、母婴用品、保健品等收件人生活自用品,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进境;手术刀、飞机零件、服务器、激光测量仪等等,用于盈利或者其他非自用目的就不可以了哦~
3. 物品不在海关或检疫禁止进境的名录内,比如:象牙制品、管制刀具、仿真枪、酸奶都是禁止进境的,可别在这里花了冤枉钱呐~
4. 假如说,你买了2件不同款式的衣服,总价700元,则未超限;2件不同款式的衣服,总价1400元,就超限了哦;但如果是1件衣服,价值1700元,由于是“单件不可分割”的,就不算超限。
5. 多个同款式同颜色的包包,如同一人分多次进口同种物品,也是不合理的哦~
PS:如未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您精心挑选的宝贝将无法寄到您的家中哦。当然,您还可以选择我们鹏通进口物流供应链公司作为代理,将包裹按照货物方式申报进境~
个人物品报关注意的地方:
1. 涂料类、化妆品类、旧机电类等产品要在发货前办好手续
2. 产品进口海关编码要正确
3. 申报价格要按实际价格申报,不要随意改动发票
4. 重量体积要跟国外确认好,不要出错
5. 包装外面显示清楚货物,方便海关查货
6. 木质包装必须经过熏蒸,否则有可能要销毁包
7. 单证上必须与货物一致,单证与单证也必须一致
8. 法检产品国外必须提过商检局需要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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