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家权威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鉴定,拱北海关隶属横琴海关在进口商品检验中查获的一批申报商品名称为“重油180”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该批货物总重4.7 吨,货值 3080美元。目前,横琴海关已对该批货物启动退运处理程序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我国对固体废物进口实行分类管理,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俗称“洋垃圾”);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分类管理。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