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随鹏通报关小编来八一八进口化妆品报关的事儿。
一、样品检测前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产品配方 (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2.使用说明书 (英文或者中文的有使用方法即可,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通过我公司审核后再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产品名称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
4.产品样品 (需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样品含量大于30g,普通类的数量 16~18个,特殊类的数量25 ~30 个(根据功能定))。
二、提交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需要提供的内容:
1.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开具的销售证明原件。
2.经公证的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
3.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
4.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订立后,授权书和自由销售证明我公司会提供样本、并指导贵公司进行)。
5.生产工艺和简图(指特殊类产品)。
6.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科学文献资料(指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
7.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指委托加工的),被委托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证明。
进口化妆品在国内市场上销售之前必须接受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的审批,需领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均简称批文),未领取批文的进口化妆品不得在国内市场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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