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都有哪些海关相关新政策、新规定开始实施?快来了解一下吧!
对原产于布基纳法索的97%税目产品进口实施零关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8号
关于实施布基纳法索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9月1日起,我国对原产于布基纳法索的 97%税目产品进口实施零关税,有关产品清单详见财政部网站。
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公告2018年第100 号
关于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实施,实现海关通关全部单证无纸化和全流程线上办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决定:自2018 年8月31日起,扩大《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范围。
调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等6部规章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3号
关于调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等6部规章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40 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上述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发布(见附件 1-6 )。本公告自8月14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 2010 年第 79号和2018年第11 号同时废止。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规定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4号
关于加工贸易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40 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结合署令修订内容以及此前发布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9号、 2010年第93号、2014年第 21 号同时废止。自2018年8月 13 日起实施。
防止比利时部分地区新城疫传入我国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8年第105号
关于防止比利时部分地区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近日,比利时联邦食品安全局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通报,东佛兰德省和西佛兰德省发生新城疫。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明确了对来自比利时东佛兰德省和西佛兰德省输入禽类及其产品禁止入境的相关要求。自2018 年8月10日起实施。
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有关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
关于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对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的签证管理机构和签证机构;新版证书和签证印章生效时间;新版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证书种类和防伪印记和流水号;新版签证印章的签证印章种类和印章机构名称等事宜进行公告。新版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证书种类清单和新版原产地证书签证印章样式详见附件。自 2018年8月17日起实施。
准予符合《进口马来西亚毛燕检验检疫要求》的马来西亚毛燕输华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
关于进口马来西亚毛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准予符合《进口马来西亚毛燕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马来西亚毛燕输华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马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马来西亚输华毛燕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条件议定书,准予符合《进口马来西亚毛燕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马来西亚毛燕输华。自2018年8月 16 日起实施。
允许符合《进口墨西哥浆果陆空联运检疫要求》的浆果进口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0号
关于进口墨西哥浆果陆空联运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墨西哥合众国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关于墨西哥输华浆果陆空联运要求》,允许符合《进口墨西哥浆果陆空联运检疫要求》(见附件)的浆果进口。自2018年8月 24日起实施。
允许符合《进口柬埔寨香蕉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香蕉进口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1号
关于进口柬埔寨香蕉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香蕉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允许符合《进口柬埔寨香蕉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香蕉进口。自2018年8月 24日起实施。
公布准予登记和准予续延登记证书有效期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2号
关于公布准予登记和准予续延登记证书有效期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四十四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证书有效期 3年。自2018年8月 27 日起实施。
(文章来源: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