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冰淇淋应符合什么标准?
1. 进口至我国的冰淇淋产品,应严格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2759-2015)要求。标准具体内容可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进行查询。
2.进口冰淇淋应当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中文标签,需明确标示出:食品名称,配料表,进口商/经销商/代理商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原产国或原产地名称,营养成分表等。缺少中文标签或标签不规范的,不得进口。
备注: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冰淇淋,应当在输华冰淇淋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一,冰淇淋的进口流程
1. 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备案
时间:15-30个工作日,注册成功取得在华注册编号后,方可出口产品至我国。
例如:原产国为俄罗斯的进口冰淇淋,其生产企业需在海关总署公布的《俄罗斯输华冰淇淋生产企业名单》内才准许进口。进口商可登录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子网站输入产品类别、所在国家(地区)等信息查询最新企业注册名单。
2.境外发货人、境内进口商备案
(1)向我国境内出口冰淇淋的境外发货人(出口商或代理商)需向海关总署备案,境内拟进口商需向其住所地海关申请办理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后方可开展进口食品业务。
(2)境内进口商还需向其住所地海关提交所需的加盖企业公章的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信息说明材料等纸本材料。
3.冰淇淋进口申报
申报需提交资料: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必要凭证;进口冰淇淋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商名称及备案号;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
报关时应当如实申报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内容
4.现场查验与监督抽检
海关根据监督管理要求,对进口食品实施现场查验。海关执行年度国家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按一定比例检验进口冷冻饮品的中文标签、微生物、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口商应当向海关提交其合格证明材料、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原件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及其他证明材料。
5.合格评定
经海关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销售、使用。
评定不合格且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海关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退运。
其它项目评定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合格评定符合要求的,方准进口销售、使用。
相关进口食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
6.后续监管
海关对本辖区内进口商备案情况及其进口和销售记录进行后续监管检查,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信息、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信息、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销售后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