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申报内容
规范申报分为两个大项:归类要素和价格要素,每大项下又分若干小项。
进口牛肉的申报要素包括以下内容:
一、归类要素
制作或保存方法:指商品具体的制作方法或保存方法。分为鲜、冷、冻三种,此处注意“冷”与“冻”为两种不同加工方式。
加工方法:指具体切割处理方法。分为整头/半头、非整头/非半头、带骨/去骨。
二、价格要素
牛肉部位:指牛身上部位的称谓。如大黄瓜条、小黄瓜条、牛胸骨、牛腱肉等。
包装规格:指商品的个体包装方式和规格。如“20KG/箱”。
英文品名:指货物的英文名称。如“FROZEN BEEF BRISKET”。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指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如“泰森Tyson”。
厂号:指境外企业通过国外官方审核的注册号。申报进口的企业和商品须获得我国准入资质,列入海关总署发布的《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如“ME52厂”。
级别:指牛肉的等级。如PS级。
饲养方式:指以草料或谷物为饲料的喂养方式。如草饲、谷饲。
签约日期:指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日期,按年月日格式。如20220101。
加工程度:指牛肉从牛身上切割后的修整。常见为粗修、精修。
规范申报示例
包装要求
产品必须用符合中国、出口国(地区)和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材料包装,且应有单独的内包装。
内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或出口国/地区文字)文标识,标明品名、产地国(地区)、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
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产品名、产品的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目的地(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日期(年/月/日)、保质期限、贮存温度等内容,加施出口国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预包装肉类产品还应符合中国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检验检疫要求
所有正规进口的牛肉均应符合我国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其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与出口国的双边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