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非内销的保税食品原料监管优化
疫情发生以来,深圳海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给企业通关带来便利,降低企业成本,对进口非内销的保税食品原料(以下简称食品原料)的监管方式进行了优化,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口商及食品原料,进口时对食品原料免于抽检,加工成品出口时按照出口食品目的国(地区)标准或者合同要求检验,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深圳海关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Q1哪些食品原料不适用呢?
A: 进口非内销保税食品原料不包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添加剂。
Q2可以在哪些隶属海关享受便利措施呢?
A: 深圳海关所属口岸海关及属地海关均可享受便利措施。
Q3对进口商有哪些要求?
A: 进口商仅限深圳海关关区内已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Q4如何采用优化后模式进口食品原料?
A: 进口时,进口商须向执行目的地事中指令的深圳海关隶属海关提交声明,承诺该批进口保税食品原料及其加工成品均不内销。已提交声明的食品原料,如命中目的地事中指令的食品安全检验项目,海关不再进行抽样检测。
但如果食品原料涉及进口检疫的,还是需要按规定进行申报,海关也会实施检疫。
Q5成品出口如何监管?
A: 加工成品出口时,海关按照出口食品目的国(地区)标准或者合同要求,对加工成品实施出口检验。
Q6违反规定怎么处理?
A: 海关会对进口商的声明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确保企业进口的非内销保税食品原料不直接内销或用于生产内销食品等情况。
海关如果发现违反声明等异常情况的,将不再信任该企业各类声明,严格按照原有的监管方式开展进出口检查。
温馨提示
以上就是深圳海关对食品原料便利措施的详细解读,如有最新规定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的,将从其相关规定办理。欢迎相关进口商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便利措施模式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