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相关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报关单申报时需做到如实、规范申报。若因企业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漏报、错报的,依照《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影响企业通关合规便利、企业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企业在申报中如何做到如实、规范申报?
在海关实践中,企业在报关单申报环节出现错漏主要集中在外商、国内收发货人、币制或金额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收付汇和退税)、规格型号栏申报不规范(漏报要素或要素不规范)等情形。
企业在报关单申报环节,要注意做到“三多”:
一多核对
税号、品名、价格、收发货人等申报前要多次核对确保正确。
二多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和《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对每个税号的申报要求都有详细解释,许多企业在申报时存在漏报 “零售包装”、“非零售包装”、外文品牌或错报规格要素等情况。只要在申报前多参考这两本工具书,就能解答申报中遇到的大部分问题,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等情况的出现。
三多沟通
实际申报时若确有不明的地方可通过12360热线、各业务窗口及咨询电话等及时联系咨询。
企业在发现漏报、错报情形时该如何处理?
企业发现申报错误、不规范情形需修改或撤销报关单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及时发起报关单修改或撤销的申请。
具体的操作流程为: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起报关单修撤申请,具体路径为:
单一窗口
标准版应用
货物申报
修撤单
海关将对企业发起的修撤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办理,对符合规定情形并核实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无误的,及时完成报关单修撤工作。
报关单的修改或撤销遵循修改优先原则。符合以下7类情形的可以办理报关单修撤手续,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需提交:退关、变更运输工具证明材料。
2.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发生溢短装,或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灭失、短损等,导致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需提交:商检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由于办理政策性退补税、海关事务担保等其他海关手续而需要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数据的;
需提交:签注海关意见的相关材料。
4.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需提交:全面反映贸易实际状况的发票、合同、提单、装箱单等单证,并如实提供与货物买卖有关的支付凭证以及证明申报价格真实、准确的其他商业单证、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
5.已申报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手续,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的;
需提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或《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
6.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需提交: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管理方出具的说明材料。
7.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申报内容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
需提交:可以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证明文书,详细情况说明,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