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可自主选择通关现场办理申报手续。报关时应当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必要凭证;
(2)进口饮料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商名称及备案号、上一批次的进口和销售记录;
(3)输出国(地区)官方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随附的合格证明材料(如卫生证明);
(4)进口预包装干坚果原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5)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干坚果食品,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6)涉及保健功能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7)其他应当随附的证书或文件。实施无纸化申报的应按无纸化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