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包括哪些?
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包括国外官方机构针对出口产品签发的动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兽医卫生证书、熏蒸证书、检验证书等。
海关为什么要验核入境检验检疫证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十一条 通过贸易、科技合作、交换、赠送、援助等方式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应当在合同或者协议中订明中国法定的检疫要求,并订明必须附有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
第十二条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前或者进境时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检疫证书、贸易合同等单证,向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第三款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
第十条 海关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合格评定。进口食品合格评定活动包括: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国家(地区)〔以下简称境外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和审查、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出口商备案和合格保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随附合格证明检查、单证审核、现场查验、监督抽检、进口和销售记录检查以及各项的组合。
(四)《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进口乳品检验检疫有关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4号)
进口乳品需随附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证书应当有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印章和其授权人签字,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证书样本应当经海关总署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