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依流程取得相关证件后,在进口申报时,按要求将相关证件信息填报到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直接申报即可。“单一窗口”系统自动比对证件信息,如发现申报信息与证件填报要求不符,系统将提示比对不通过。
申报注意事项
1.目录内水产品进口时在报关单“随附单据”代码栏填报监管证件代码“U”,编号栏填报《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编号。
2.《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实行“一批一证”管理,仅供一次报关使用;每份证明只填写一个鱼种。
3.目录内水产品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的,企业持《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向海关办理通关验放手续,此类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以及从上述区域和场所运往境内,无需办理《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