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人们健康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保健食品来补充膳食营养和调节身体机能,那么保健食品食用是否安全?海关对进口保健食品通关又是如何监管呢?
进口保健食品监管流程
注册与备案
产品注册与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进口保健食品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注册或备案。
进口保健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进口保健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申请注册、变更、延续、注销,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确认符合注册要求后,向海关总署推荐并提交申请材料。海关总署收到材料后,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并向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或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反馈受理情况。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总署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进口保健食品进口商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海关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进口商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备案,企业可现场提交备案申请,也可以通过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版块网上办理;或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http://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办理。海关审核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公布境内进口商名单,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企业(企业可以修改申请信息后重新提交)。
通关监管
一般贸易途径进口
海关采取合格证明检查、单证审核、现场查验、监督抽检、进口和销售记录等多种合格评定活动对进口保健食品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合格评定。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等5种监管证件实施联网核查的公告》规定,海关在通关环节实施《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保健食品备案凭证》联网核查。
进口保健食品经海关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保健食品经海关评定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进口保健食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