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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合格评定业务流程详解

作者: 编辑: 来源:乌鲁木齐海关发布 发布日期:2022-11-01
信息摘要:

进口食品合格评定业务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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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提交申请材料

申报企业向海关提出报关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进行网上报关业务申报并将随附材料一同以电子形式上传。海关对报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范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企业进行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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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实施检验检疫

实施检验检疫。进口食品由海关依照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合格评定。

03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进口食品经合格评定符合要求的,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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