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经鉴定,此前杭州海关在萧山空港口岸一名由杭州出境的旅客行李中查获的67件疑似文物中, 61 件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
据悉,这61件文物中有宋青釉盖盒、清粉彩盘、清青釉碗等禁止出境文物39件,民国时期粉彩小盘、绣片等限制出境文物22 件。
10月17日,杭州海关隶属萧山机场海关关员在执行杭州出境航班监管任务时,一名旅客手提行李的X光机过机图像引起了他的注意。图像显示该行李内装有大量碗、罐、盘状物品,且部分物品边缘部分有明显缺口。根据多年查验经验,海关关员马上对该名旅客随身携带行李进行开箱查验。查验结果不出所料,查获疑似青花盘、青釉碗等文物 20余件。随后,海关关员对该名旅客托运行李实施布控拦截又相继截获大量疑似文物,最终查获各类文物67件。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鉴定,上述查获文物有61 件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
下一步,该案将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内容来源:海关发布)